1、適用范圍 本標準,就汽車零部件(以下簡稱“零部件”)的耐濕及耐水試驗的方法作出規(guī)定。但是,下列試驗除外。 (1) 以耐候性或者耐蝕性為目的所進行的試驗。 (2) 與來自零部件外部的受水狀態(tài)無關的水壓、密閉、泄漏試驗等。 2.試驗種類及其代號 試驗種類及其代號如表1所示。
3、試驗方法 使用規(guī)定的試驗裝置,將試件按照正式使用狀態(tài)進行安裝,以表2的試驗條件進行試驗,檢查零部件的耐濕性、防水性、排水性,或者檢查零部件性能的變化情況等。
(表2)
注 (1) 所謂“溫差”,是針對水溫高于試件溫度的場合。 附注1. 關于灑水試驗與噴水試驗,如圖1所示,放水管帶有灑水口與噴水口,試件安裝在距離排水管400mm遠的位置,以XX軸為中心,以每分鐘約23轉的轉速轉動放水管。 而且,試件圍繞垂直軸、以每分鐘1.7轉的轉速旋轉。但是,關于試件的旋轉問題,如果交接雙方經過協(xié)商一致,可以省略(雙方同意試件不作旋轉)。 2. 浸水試驗D1的水溫,應該比試件的溫度低10℃以上。 3. 潮濕試驗應采用密閉容器。 4. 對于有特別需要的場合,最好經過交接雙方協(xié)商一致,以表2規(guī)定的時間為一個周期,連續(xù)反復旋轉若干圈數。 5. 在結構設計方面設置通氣口與排氣口,是為了在必要時可以進行閉口試驗。 汽車分會 汽車零部件耐濕及耐水試驗方法專業(yè)委員會 組成表 (公元1967年1月1日制定時) 姓名 所屬單位 (委員會長) 多多良 省 二 ××工業(yè)株式會社 成 富 正 文 株式會社古川制作所 中 島 四十八 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 平 井 英 一 田中計器工業(yè)株式會社 內 滕 康 明 株式會社三葉雪機制作所 小器島 潔 ×崎計器株式會社島器制作所 杉 野 芳 文 日本電裝株式會社 中 野 貞 雄 納諾羅斯零部件株式會社 藤 野 健 次 三菱電機株式會社姬路制作所 鈴 木 作 良 社團法人日本汽車零部件工業(yè)會 田 村 敏 彥 五十鈴汽車株式會社
松 井 俊 次 豐田汽車工業(yè)株式會社 戶 山 貞 夫 日野汽車工業(yè)株式會社 渡 邊 顯 一 布林斯汽車株式會社 中 村 進 三菱重工業(yè)株式會社川崎汽車制作所 小根森 哲 夫 東洋工業(yè)株式會社 近 川 隆 愛 株式會社本工技術研究所 油 三 正 志 鈴木汽車工業(yè)株式會社 勝 又 敬四郎 社團法人汽車技術會 小 林 光 雄 汽車機械工具工業(yè)會 景 山 九 運輸省汽車局 中 村 俊 夫 通商產業(yè)省重工業(yè)局 藤 田 信 一 工業(yè)××會所機械金屬部 巖 崎 賢 工業(yè)技術院機械試驗所第2部 吉 永 正 則 工業(yè)技術院標準部 (事務局) 井 器 孝 工業(yè)技術院標準部機械標準課 橋 木 孔 佐 工業(yè)技術院標準部機械標準課 (事務局) 村 里 利 明 工業(yè)技術院標準部機械標準課(公元1976年2月1日修訂時) (事務局) 笹 尾 照 夫 工業(yè)技術院標準部機械標準課(公元1994年9月1日修訂時) (上述名單原文模糊不清、無法辨認處,以“×”代之——譯注) |